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打击挂靠经营、假冒国企工作部署,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热能院)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发现鞍山市中通达仪器仪表制造有限公司从2018年5月9日至今多次申请注册“中钢热能”商标并使用,经排查核实,鞍山市中通达仪器仪表制造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无任何关联,属于抢注商标行为。
现中钢热能院面向社会各界公告,我公司为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名称于2004年变更为“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于2008年变更为“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简称“中钢热能”及“中钢热能院”,且“中钢”、“热能”均系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及我公司使用在先的字号。鞍山市中通达仪器仪表制造有限公司与中钢集团及中钢热能院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双方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鞍山市中通达仪器仪表制造有限公司一切行为均与中钢集团及中钢集团控股子公司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无关,我公司正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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